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何无痕)即日起,2020年度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确认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开始申报,需要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查同意后,由单位登录市人社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大厅申报。其中,人才类型确认申报时间截至7月31日,补贴申报时间截至8月7日。

  人才类型确认申报对象分为以下三种:一是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符合人才基本条件和高层次(或骨干)人才评价认定标准,拟按政策规定申请享受人才住房政策的在职在岗人才;二是已按《厦门市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取得人才住房且符合现有高层次人才条件标准的在职在岗人才(经认定确认后,可参照相关规定享受有关比例赠送和购买商品住房的政策);三是已按《厦门市创新创业人才住房优惠暂行办法》或《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实施意见》获批享受人才住房补贴,仍在约定服务年限内,且符合现有高层次人才条件标准的在职在岗人才(经认定确认后,可按新的补贴标准享受剩余年限对应的补贴或补差)。

  补贴申报对象需符合为2015年12月1日起,按规定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从厦门市外新引进到我市企业和市区属事业单位、符合基本条件和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的在职在岗人才。

  市人社局提醒,相关信息请登录市人社局官网“信息公开”栏目查询,后续申请高层次人才住房或骨干人才保障性商品房的具体时间,以市住房局公告为准。咨询电话:12333,5398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