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视频督导会议,会上最高院张雪樵副检察长发表重要讲话,要求进一步落实高检院第三季度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议精神和张军检察长指示,发挥好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把脉工作情况、发现存在问题、预判发展趋势的重要抓手作用,确保各项工作举措更有针对性实效性,更好更实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同日,永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守护永泰绿色发展”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经验总结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郑见波主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池文瑾通报工作情况,第二检察部负责人林天飞介绍部分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据介绍,自2017年7月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实施至2021年8月,永泰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办理行政公益诉讼76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37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13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7件,探索开展“等”外领域案件19件。立案审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1件,其中经公告提起诉讼15件,终结审查3件,先后挽回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失判决121.1673万元、执行到位34.2556万元,取得良好的发展势头。

  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承担职责:

  一、增强政治意识 优化服务理念

  我院认真贯彻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以人民为中心,主动贴近服务“绿色发展”,履职尽责、保护公益,迅速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的常态化。

  二、锻造履职能力 增加实战积累

  坚持摸索,深入组织领会上级院关于全面实施公益诉讼的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思考公益诉讼工作的突破点,从所办案件中梳理、提炼工作规律,编写报送典型案例,现已有2篇特色案例被上级院刊物采纳转发,为持续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监督:

  一、关注食品安全问题 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督促整改冷冻肉销售市场、消除餐饮店煤气罐安全隐患、整治餐饮行业违规排放油烟、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公益诉讼活动,落实“四个最严”,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督促城区污水管网规范化整改、规范垃圾分类处理、规范城区盲道使用、整改建筑工地施工扬尘和噪声扰民问题,提升城市生活品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二、关注环境污染问题 保护生态环境资源

  积极配合河长制实施,派驻检察联络室,参与“碧水清源”、大樟溪水质提升等治理行动。同时,督促整治违法处置医疗废物问题、洗车行业污水直排下水道问题、牛蛙养殖场环境污染问题,督促落实各类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治理。推动生态检察和公益诉讼深度融合,为我县生态资源提供司法保护。2019年我院开始探索采取刑民责任一体追究的办法,遏制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多发问题,采取诉前圆桌会议、督促自行补救、主动赔偿或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追索社会公益损失。

  加强机制建设,增强监督效果:

  一、加强职能互动

  我院主动对接法院、公安、河长制办以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协调推进问题治理,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把公益诉讼、生态保护服务令引入司法实践,严处盗猎滥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二、加强程序规范

  坚持把依法规范、监督,贯彻公益诉讼始终,把大量工作做在诉前,我院健全了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文本前置审核、反馈报告复核和整改效果定期“回头看”,民事公益诉前审批、判后两级院同步审查和执行跟踪等环节规范,保证公益诉讼落地见效。

  三、加强监督制约

  始终坚持执法理念,全面调查核实证据,客观审慎处理案件。我院先后召开多次诉前圆桌会议和听证会,对案件涉及相关问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确定有关各方的职责、义务,依靠各方监督,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和效率。

  今年七月底,中国共产党永泰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指出,绿色生态是永泰最大的底色和特色,全县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建设现代化绿色发展先行区为总目标踏上新征程。永泰县人民检察院将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全力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坚决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建设现代化绿色发展先行区的建设保驾护航。

  通讯员: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