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高速交通执法四大队执法人员在巡逻中发现:甬莞高速诏安段建筑控制区内距离高速天子地大桥滴水线4.5米地方,有人在进行房屋搭建,经执法员现场调查后得知,该建筑物占地30平方米,为一层无地基的砖混结构,当事人打算搭建作为厨房使用,该处无相关审批手续属于违章建筑,根据执法程序,执法人员当即向当事人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自行拆除。

  在整改期间里,执法四大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当事人进行深入交流,耐心沟通、协调,多次入户走访,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当事人拆除违章搭建,但至限期整改通知书截止时间,当事人未进行任何拆除,并经多次催告仍不履行。

  为消除安全隐患,执法四大队及时制定了缜密的拆除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于4月2日联合高速养护、当地村镇等多个职能部门调动执法人员11名对该违章建筑进行依法强制拆除,切实维护路产路权,保障高速公路及周边辖区的安全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根据漳州市政府《关于加强漳州市高速公路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通告》(漳政综〔2013〕142 号)规定,从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 50 米的区域,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邱汉晖  刘毅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