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

  上海外国语大学发生的一起案件

  再次引发了人们对女性安全问题的关注

  图片来源:@人民日报

  这件事也给广大女性朋友提了醒

  在外面一旦离开座位

  水杯里的水不要再喝

  投在水杯里的不止牛磺酸泡腾片

  可能还有毒品!

  近日,海沧法院宣判了一起制造毒品案

  将暗网当作“学习平台”,网购制毒原料和工具,“90后”小伙自学制作毒品“神仙水”,甚至打起了往酒吧销售的主意。

  具体情况如何?

  赶紧一起来看看吧

  案情回顾

  2020年10月

  马某开始沉迷浏览暗网

  在暗网上,他看到了一篇介绍

  制造“神仙水”的帖子

  毒

  “神仙水”(主要成分为γ-羟基丁酸,简称GHB)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液体,一旦服用过量,就会迅速昏睡,并暂时失忆。它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强烈的抑制作用,无色无味,服用后会产生记忆丧失,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属于我国规定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并对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管控。

  明知它属于国家管制的精麻类药品,但鬼迷心窍的马某依然付费下载了该教程,并在网络平台上购买了原料及制作工具,按配方比例开始调配所谓的“神仙水”。

  没想到,制作“神仙水”并没有想象的顺利,马某的“成品”经过试验后对小白鼠并不起效。但他仍未打消销售“神仙水”牟利的念头。2021年1月至11月期间,马某在暗网上将其购买的1,4-丁内酯掺水冒充“神仙水”售卖给网友共四次,获利人民币300元。

  但是,欣喜若狂的他并未高兴多久,就东窗事发了。2021年11月,民警抓获被告人马某,现场查获试管、烧杯、酒精灯、手机等作案工具及制毒原料。

  经鉴定,被扣押的试管、烧杯等工具检出树脂成分、乙醇成分、氢氧化钠成分,1,4-丁内酯成分,2-茨醇(龙脑)等成分。

  马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规定,学习制毒方法,购买制毒原料、工具并着手制造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制造毒品罪。

  马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

  马某犯制造毒品罪

  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犯罪分子通常把毒品伪装成普通食品

  比如咖啡包、奶茶、香烟等物品

  让人误食上瘾

  也有把毒品溶于水中让人上瘾的做法

  这里有几个花式“投毒”的画面

  大家一起看看

  ↓↓↓

  拿着饮料自拍时被投毒↓

  趁朋友离开时投放↓

  “看,灰机!”“哪?”然后你被投毒了↓

  吃饭时被投毒↓

  这些让人看完一身冷汗的画面

  不是电影里的桥段

  而是真实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事情

  哪些毒品易溶于水呢?

  冰毒、海洛因、K粉等毒品都能溶解在水里。

  还有一些毒品本身就是液态

  如果混入饮料中更难以防范

  比如:听话水、神仙水等

  如果误食了含有这些毒品的酒水、饮料

  会出现什么样的反应呢

  ???

  如果真有人往我们的杯中投放毒品

  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呢?

  首先,我们在喝他人给的饮料、茶饮时,一定要注意它的颜色,是否与平时喝的有差别,比如有气味、颜色上的不同,或是有奇怪的漂浮物等。

  其次,如果陌生人递来已经打开的茶饮,千万谨慎对待,不要为了面子或是别的原因就放松警惕,这些茶饮里极可能藏有毒品。

  如果喝了掺有毒品的饮料,怎么办?

  如果误喝了可疑饮料应立即去医院检查并报警,绝不能拖延,更不能“感觉没事”就混过去了。也许在你默默喝下饮料时,几双“恶毒”的眼睛正在盯着你,等待着机会将你拉下水。

  为了人生幸福家庭和睦

  请谨慎交友

  远离毒品

  海沧区融媒体中心

  资料:海沧区人民法院

  (来源:今日海沧)